摘要:
2018年11月28日,山东莱州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危化品事故。此次事故涉及巴洛仕集团一家危化品公司,一处危险品库和一个违法建厂的危化品处理厂。数吨危险化学品泄漏,臭气熏天,燃爆事故也时有发生。本文中,我们将从人为失误和监管漏洞两个方面详细揭露该事故,并探讨如何有效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正文:
一、公司管理问题
1.1 巴洛仕集团的监管缺失
巴洛仕集团是国内一家专业的化工危化品公司。此公司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这导致该公司无法全面把握自身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同时,在本次事故发生前,该公司也未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或进行定期内部培训,这直接导致了操作人员在危化品操作过程中出现多次失误。最终,这些失误在事故中暴露出来,给人们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1.2 对员工安全培训的忽视
一家危险品公司的安全管理,必须从员工进入公司时就开始培训。然而,在巴洛仕集团的管理中,安全培训极大程度上被忽视掉了。特别是对于新员工,仅仅进行了简短的安全教育就直接投入了生产,这极大地增加了事故的概率。在事故中,有多位员工未能及时灭火或撤离,直接导致了更严重的事故后果。
1.3 组织架构和管理人员缺陷
危化品公司应具备完备的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但在巴洛仕集团的管理中,业务繁忙和管理不到位导致了这些缺陷的存在。 比如,公司在事故中处理不及时,未能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泄漏点,而组织资源的能力也非常有限。此外,对现有员工日常工作的监督审查和后续的深入调查不到位,使得事故的真正原因未能真正浮出水面。
二、监管缺陷
2.1 地方政府的监管失职
莱州市政府应该对该危化品公司的日常运营进行监督和审查,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程。然而,在事故发生前,地方政府并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该危化品公司的管理和操作存在的问题。 更严重的是,莱州市政府未能建立完备的危险物品运输通道和收容设施,这直接导致了事故后应急处理的缺失,损失进一步扩大。
2.2 监管部门的事后处理不当
当事故发生后,监管部门及时到场处置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方案,然而,在接下来的事件处理中,监管部门未能尽快披露相关事件信息及事故带来的影响,致使公众对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产生质疑。更为关键的是,监管部门对于该危化品公司以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化品处理厂均未采取足够严厉的制裁措施,这将让该公司继续存在安全隐患并导致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可能。
2.3 监管部门缺乏技术支持和协助
危险品运输和处理的技术性极高,而监管部门在现实中受到了这种技术性问题的挑战。监管部门的人员常常缺乏必要的危化品知识和技术支持,这直接导致了相关的监管流程不能有效地实施。因此,为了有效处理危险品事故、防范危化品公司问题,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加强自身技术特点的培训和提升。
结论
本次山东莱州危化品事故暴露出的人为失误和监管漏洞非常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通过积极改进管理和加强监管来预防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对于危险品公司而言,公司须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定,建立起安全行为文件库,通过对员工的完善培训来降低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发生率。在政府监管方面,我们必须加强相关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建立起有效管理机制,促进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优化城市危险品运输和处理设施。
最后,我认为,通过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的制定和监管机制的改革,加强行业之间交流合作,我们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好危化品的潜在安全隐患,制定出更好的事前和事后的应急预案,最大程度上避免危化品事故的发生。